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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共中央印发了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-2012年工作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规划》)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、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。
2008年6月25日下午,纪委办、监察(审计)处召开全处会议,学习、讨论中共中央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-2012年工作规划》。会议由校纪委副书记、监察(审计)处处长李晋东主持。
纪委副处级纪检员焦维军宣读了《工作规划》,李晋东处长就《工作规划》具体内容进行了讲解,指出:《工作规划》是未来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,学校各单位都应认真学习,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、复杂性和艰巨性。结合新时期高校腐败案件的特点,李处长强调:今后我校纪检、监察、审计工作应实现四个方面的转变:第一、工作重心要从行政监察、廉政监察向效能监察转变;第二、工作对象要从客体向主体转变,从管人管事向完善制度、程序上转变;第三、工作方式要从事后监督向事前和事中监督转变;第四、工作方法逐步实现高效、规范。
最后,监察(审计)处副处长黄怀平通报了学校选房工作安排意见,并提出了几点要求。


校纪委副书记、监察(审计)处处长李晋东

监察(审计)处副处长黄怀平

纪委副处级纪检员焦维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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