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有关单位:
为了推进修购项目中的工程决算审计工作,经主管校领导批准,对已经完成的工程项目的决算审计工作由我处委托中介机构审核,其审核结果经我处复核后,中介机构负责定案并出具审核报告,中介机构定案表和审核报告作为结算依据。为了做好此项工作,现提出如下要求:
1.各单位认真梳理需要审计的工程项目,在2008年9月25日前向审计处提交需要审计的工程项目清单。清单包括工程项目名称、立项时间、立项依据、完成时间、验收通过时间、发包方式、承包单位、送审造价。
2.委托中介机构所需的基本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;审减成果费从审定工程造价中扣减。
3. 各单位须在2008年10月10日前提供审计工作所需的详细资料。为了推进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,工程送审资料质量承诺书由主管部门向审计处签字盖章。送审资料由施工单位分门别类列出清单并标注具体页数,主管部门确认后送审计处。送审资料须同时报送复印件一套。工程审计过程中,审计处不接受任何追加的资料。
4.由于施工单位决算的准确度是影响其承担成果费大小的关键。建议主管部门要求各施工单位认真复查自身的决算书,其决算书审计处送审中介机构后,审计处不接受任何要追加的决算项目或者要增加的工程量。
审 计 处
二00八年 九月八日